标准有待完善、重金属限量过苛、基础原料缺乏、农民了解不足、优惠政策享受不到、价格高推广难、登记程序繁琐等7个因素成为当前制约水溶性肥料发展的突出问题。这是记者从3月中旬召开的“2014年水溶肥研讨会暨水溶肥专业委员会成立会”上得到的消息。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水溶性肥料研究室主任张承林在会上表示,标准方面的问题已经成为水溶肥发展的瓶颈,农业部制定的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标准(NY1107-2010),要求固体性水溶肥大量元素含量不小于50%,水不溶物含量不大于5%,液体性水溶肥大量元素含量不小于500g/L,水不溶物含量不大于50 g/L的指标就不太合理,养分含量高就限制了氯化铵、硫酸铵等原料的应用,同时对水不溶物的要求应该与灌溉模式有关,笼统制定一个5%的指标明显不太实际。
同时,标准中重金属限量要求太高,对原料的选择局限性大,甚至要用饲料级或者食品级的原料才能使水溶肥符合标准。这必然使成本大幅提高,对原料选择和产品推广都很不利。张承林表示,由于对含氯肥料的错误认识,导致企业大量生产硫酸钾型水溶复合肥,忽略了氯化钾这个重要的原料。
据了解,液体水溶肥由于自身属性,一直不能享受对固体肥料的优惠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行业的发展。张承林告诉记者,颗粒复合肥可以在运输、税收、原材料等方面享受补贴或优惠,但液体水溶性肥料则无法享受,企业要享受优惠只有通过把可以直接投入市场销售的产品重新高塔造粒,造成很大浪费。另外,高价格、新用法也增加了水溶肥的推广难度,使得水溶肥永远是“小蛋糕”。
与会专家们认为,农户长期用普通复混肥,改用水溶肥料后,一时难以习惯。加上施肥设施不配套,导致一些农户对水溶肥料产生“贵且不好用”的看法。而针对肥料登记程序,张承林说“水溶肥料登记前要都进行田间试验,但我们一直想不通的是,各省做的田间试验有代表性吗?谁来监督试验的过程?大家都按标准去生产肥效会有差别吗?做肥料的毒性试验有必要吗?这些都需要相关部门认真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