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工商2月15日启动“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以确保农民春耕生产用上“放心农资”。对查出的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农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将降低信用等级,情节严重的将被列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黑名单”,清除出农资经营市场。
期间,工商部门将对全区农资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区及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展开“地毯式”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性质恶劣、影响面大的违法经营案件。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换照工作,工商部门将严格审查农资经营主体,对申请从事化肥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个体工商户的资金数额少于3万元的不予核准。同时,严管批发商,规范零售商,严格落实农资商品监管“一账通”制度,切实做到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问题可控,责任可追。
针对以往假农资“傍名牌”的现象,将坚决查处利用广告、说明书、标签或者包装标识等形式对化肥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适用范围、有效期限和产地等做引人误解的虚假违法广告,对伪造、涂改国家标准规定的标签标识标注内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之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农资违法经营行为,将予以重拳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