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新民网记者从上海市农委了解到,市农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规范植物生产调节剂管理,促进西瓜正常销售。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中,如发现涉嫌经营“三证”不全、添加非法添加物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的,要及时立案、调查,并严格依照《农药管理条例》、《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理。
此外,市农委要求加强市场监管。注重源头管理,巩固整治成效,对本市农资批发企业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检查保持常态化。同时密切信息沟通,增强整治合力,形成整治网络。
市农委表示,通过发放安全告知书、举办培训班和入户宣传指导等方式,加强对科学选择和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引导种植户科学使用“三证”齐全的规范产品,针对不同作物品种正确选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并严格规范使用剂量、使用时间和使用范围,严格控制安全间隔期。
对经过产品登记、“三证”齐全的规范产品,做好试验示范和推荐评价工作,引导农民选择规范产品,不断提高地产瓜果品质。
除此之外,市农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产销对接,通过“农超对接”、“农标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和直销团购等途径,拓宽西瓜流通渠道,保护果农正当权益。加大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科普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积极采取项目扶持、贷款担保、贷款贴息、推广技术规范等办法,推进西瓜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
上海市农委规范植物生长调节剂市场经营和使用
2011-05-31 来源:中国化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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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化肥 国内 市场 经营 使用 调节剂 生长 农委 规范 植物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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