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化肥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监察部、供销总社的统一部署,市质监局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肥专项执法打假行动。
这次专项执法打假的重点是:
化肥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获证情况,化肥产品内在质量是否符合标准,产品标识是否违反规定。严厉查处无证生产、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以及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取缔化肥产品制假制劣窝点,打击无证生产企业,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市质监局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杜绝无证生产。对于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的,坚决不予受理;严格检查企业是否具备必备的生产条件、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生产工艺和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要求,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严格依法开展化肥获证企业年度审查,将化肥产品列为监督抽查重点产品,加大巡查、回访力度。对在抽样、检验等环节发现企业产品质量和生产条件等存在问题的,及时依法处理;对发现企业应当撤(吊)销生产许可证情形的,及时按有关规定提出意见予以撤(吊)销。
二是加强执法检查,严惩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生产、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以及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与司法衔接,狠抓大案要案。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和制假售假窝点,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是服务到田间地头。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行动。推进现场检测,开展现场宣传,组织咨询服务,现场受理投诉举报。
五是建立健全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对无证制售假冒伪劣化肥违法情节严重或多次违法的生产销售者,要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