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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工商下发通知严查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
2012-02-17   来源:中国化肥网   

  2月16日,江苏省徐州市工商局下发关于开展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红盾护农行动效能建设,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通知指出,全市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根据农时,开展“春季打假百日行动”和“肥料打假专项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在专项行动中,继续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要农时和重大案件,围绕爱农护农帮农工作,严厉查处坑农损农害农行为。
  通知指出,全市工商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稳妥地做好农资市场质量监测工作。以农民群众投诉突出、市场巡查发现、新闻媒体披露、进货渠道不明、信誉差的农资商品和经营者为重点,扎实开展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实现农资商品监测结果共享,避免重复抽检。注重发挥农业、质监等部门的检测手段和专业技术优势,把检测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提高监管效能。根据质量监测结果、部门间信息通报等情况,及时发布市场监管预警,避免农民群众受骗上当。不断探索建立不合格农资商品下架、退市制度,认真研究和加强对不合格农资退市后处理的监管,指导经营者建立退市处理制度和退市处理台账,坚决把不合格农资商品清除出市场。
  通知指出,各地工商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鼓励和引导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加强自律,做到守法、诚信经营。指导农资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索证索票等行之有效的制度,认真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详细验明有关质量合格证明和标志,对农资商品的购进、储存和销售全程规范管理,严把农资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关,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市场。依法落实和强化农资市场主办者、农资经营者的农资商品质量第一责任。
  通知还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扎实推进农资行业诚信建设。
  通知最后强调,各地工商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加强与农业、质监、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农资市场监管合力。积极配合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在职责范围内开展监管执法和质量监测工作,切实做到执法不越权、监管不缺位。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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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化肥 国内 行为 销售 徐州 工商 发通知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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