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业发展日趋规模化、信息化、产业化,农业专业化服务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2016年的中央1号文件,再次提及扩大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创新试点。为此,农业部日前就扩大试点工作发出了一个通知。
《通知》的具体内容是部署给各地农业部门的工作,而小编却从这篇通知中发现了不少机会。那就是,既然政府要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咱们就得知道,政府希望买哪些服务呢?咱们干点什么会从政府的购买中挣到钱呢?
小编发现,《通知》里明确了目前政府最想购买的农业公益性服务有下面这些:
1.病虫害统防统治,“一喷三防”;
2.农机深耕深松,水稻集中育秧和机插秧,玉米、油菜、棉花、甘蔗机械化收获,秸秆、尾菜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和处置,农膜回收与利用,配方施肥和增施有机肥,粮食烘干等;
3.小麦、大豆、常规水稻、甘蔗、新疆棉花等作物统一供种;
4.畜禽粪便污水、病死畜禽和不合格农业投入品无害化处理,基层动物防疫,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等;
5.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安全质量提升;
6.12316热线咨询服务,农业云租赁;
7.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农村财务会计代理等农村经济公共服务。
什么样的组织可以向政府出售农业公益性服务?
有人问,我背一个喷雾器就可以向政府出售我的“一喷三防”服务吗?
呃……恐怕不是这样的。《通知》里说了,要培育专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专业服务队、动物诊疗机构等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这些组织必须可以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
政府怎样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
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不是单纯地由政府部门向服务机构支付一笔钱完事儿,重点在于从机制上扶持这些服务机构形成产业链条,构建良性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因此,《通知》里要求,试点地区要重点研究明确各类公益性服务的具体实施标准、质量评价及监管方式,指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制定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合同样本,不断提高服务标准化水平。
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政府订购、定向委托、以奖代补、贷款担保、招投标等方式,支持具有一定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承担可量化、易监管、受益广的农业公益性服务,创新农业公益性服务有效实现方式。试点地区要重点探索将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纳入政府采购体系的实现方式,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程序、补贴标准、规范协议、验收方式、补贴支付、监管机构、监管方式等一系列操作规范。同时积极探索对经营性服务组织建设集中育秧、粮食烘干、农机场库棚等受益面大、但收益较低的服务性基础设施的支持方式,提高其开展服务的能力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