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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全网唯一目录版全文)
2015-01-26   来源:新农资360网   

本文目录

一、 指导思想

二、 总体目标

  • 城市环境质量加快改善。

  • 生态安全格局初步建立。

  • 环境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 资源环境效率不断提高。

三、 重点领域与任务

(一)水环境保护专项

(二)大气环境保护专项

1、深化燃煤污染控制。

2、加强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3、加大流动源污染防治。

4、深化扬尘污染防治。

5、推进社会生活源整治。

(三)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

1、加强农田土壤环境保护管理。

2、强化工业用地环境保护。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进程。

2、完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与处置体系。

3、完善危险废物安全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五)产业转型和工业污染防治

1、完善产业准入管理体系。

2、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3、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和治理改造。

(六)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

1、推进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3、推进生态循环农业。

4、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七)生态环境保护

1、持续推进绿地林地建设。

2、加强自然生态保护。

(八)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

1、提升废弃物资源回收利用水平。

2、大力推进循环经济。

3、深化发展环保产业。

(九)保障措施


近年来,本市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通过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和环境治理水平大幅提高,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城乡环境面貌总体持续改善。当前,本市正处在建成“四个中心”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攻坚期,环境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环境质量与国家标准、市民期盼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定位仍存在较大差距。因此,上海将继续实施第六轮(2015年-2017年)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一、 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到2020年本市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目标,以“提升环境质量、促进转型发展”为主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突出改革创新,加大大气、水等重点领域治理力度,加强能源、产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等源头防控,强化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以环境保护促进转型发展,以发展转型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二、 总体目标

到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全面完成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各项规划计划明确的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初步建成,为2020年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奠定良好环境基础。

城市环境质量加快改善。

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0%左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实现达标,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减少,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0%。

生态安全格局初步建立。

生态红线体系全面实施,城市生态廊道系统初步形成,生态结构不断优化,自然生态更加和谐,城市环境更加优美,森林覆盖率达到15.5%,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环境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污泥得到安全有效处置;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机组排放限值;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

资源环境效率不断提高。

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负增长,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进一步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循环经济发展有所突破,资源回收和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 重点领域与任务

本轮计划共设水、大气、土壤、固废、工业、农业农村、生态、循环经济等8个专项领域和若干保障措施,安排230个左右项目。重点围绕PM2.5治理、饮用水安全、河道水质改善、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完善、郊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风险防范等工作,进一步加大水、大气等重点领域治理力度,突出能源、产业结构布局优化等源头防控,强化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创新,以环境保护促进转型发展,以发展转型改善环境质量。

(一)水环境保护专项

全面贯彻国家水污染防治要求,制定落实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和改善水环境质量。

1、全面保障饮用水安全。(1)继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完成黄浦江上游金泽水源湖、陈行水库相关工程建设和崇明水源地归并,全面实现供水集约化;(2)建立健全水源地和上游来水监测预警体系。

2、进一步完善水环境基础设施。(1)加快污水厂增能提标,按照新建和排杭州湾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其他地区执行一级B及以上标准的要求,实施白龙港等17座(650万m3/d)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启动泰和、南翔、虹桥等3座污水处理厂建设,强化区域协同控制,同步推进污泥治理;(2)全力推进截污纳管,在2015年完成建成区截污纳管攻坚战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方案,全面推进城郊结合部、城中村、“195”等重点区域截污纳管。

3、加大城市水污染源治理力度。(1)加快推进泵站截污改造,中心城区实施新江湾城、龙水南路、景东、徐浦大桥、曹安线、泗塘、广中路、水电路、北虹南路、交通南路等10座以上市政雨水泵站旱流截污工程,加快推进其他泵站改造;(2)加强城市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推广可渗透铺装和生态屋顶等技术,降低城市地表径流。

4、强化河道生态修复和水系管理。(1)以郊区和城郊结合部、新城周边、骨干道路周边、郊野公园区域等为重点,三年累计实施200公里以上重点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加大镇村级中小河道整治力度,因地制宜推广生态河道整治和生态化治理;(2)推进河道管理范围陆域、水域设施养护一体化和综合化,全面提高河道设施养护作业水平,巩固提升全市河道水环境面貌。

(二)大气环境保护专项

全面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要求,围绕能源、产业、交通、建设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深化燃煤污染控制。

(1)全面落实本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2015年完成中小燃煤锅炉(窑炉)清洁能源替代,2017年完成集中供热、热电联产大型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或调整关停,全面取消分散燃煤设施;

(2)完成高桥石化、长兴岛第二电厂、申能星火、万安水泥等烟气脱硝改造项目,完成奉贤燃机4台机组低氮燃烧改造,完成宝钢股份烧结机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工程改造;

(3)实施漕泾电厂1#机组等12台现役燃煤机组的升级改造,同步解决“石膏雨”问题。

2、加强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1)深化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上海石化、高桥石化、上海化工区、华谊集团、金山二工区等重点化工企业全面推行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落实开停工维检修期间的VOCs控制措施,在此基础上实施VOCs综合治理;

(2)推进有机化工原料制造等6个行业按照规程实施LDAR 和开停工维检修期间的VOCs控制措施;

(3)推进汽车涂装、船舶涂装、涂料生产、印刷等行业VOCs废气达标排放治理,完成150家重点排放企业VOCs治理。

3、加大流动源污染防治。

(1)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到2015年累计推广1.3万辆,推广应用LNG集装箱运输车辆1000辆以上,加快充电桩、加气站等配套设施建设;(2)实施柴油车和重型汽油车新车国Ⅴ标准,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相同的节能与排放标准,同步配套供应相应标准的油品;(3)加快推进老旧车辆淘汰,三年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30万辆,加强在用车检测和监管,落实强制报废制度,实施在用车异地协同监管;(4)加快绿色港口建设,积极推动船舶使用“岸电”,完成吴淞、洋山等码头岸基供电试点,推进本市内河码头岸基供电标准化建设;(5)继续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加快淘汰高污染老旧船舶;(6)研究启动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和淘汰更新工作。

4、深化扬尘污染防治。

(1)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2015年各区县在本区域工地面积总量中落实的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50%,2016年外环以内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

(2)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监管,到2017年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98%以上,重点区域和敏感区域的建设工地和大型市政工地全部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

(3)强化码头堆场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到2017年保留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安装降尘设备,外港散货堆场降尘设备安装率达到100%,内港散货堆场和其他砂石料堆场降尘设备安装率达到80%以上;

(4)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推进渣土运输车辆密闭防漏改造,依法严惩违法违规企业;

(5)加强工业扬尘污染控制,2017年底前大型煤堆、料堆全面实施封闭储存,工业企业内部散料堆场实施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取缔石材加工企业露天敞开式作业。

5、推进社会生活源整治。

(1)深化油气回收治理,2017年底前完成原油和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

(2)推进汽修和干洗行业整治,禁止汽修露天喷涂和露天干燥,完成无溶剂回收装置的开启式干洗机更新改造;

(3)加强餐饮油烟气污染控制管理,到2017年城市化地区大中型餐饮服务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三)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

以加强农业土壤保护和工业场地监管为重点,强化土壤环境监测和风险评估,加快构建资源整合、权责明确、信息共享的土壤环境管理体系,推进污染土壤修复治理试点。

1、加强农田土壤环境保护管理。

以“菜篮子”基地等重要农产品产地为重点,开展耕地环境网格化监测和风险评估,加强农林业生产的监管控制,强化绿地土壤监管、检测和改良。

2、强化工业用地环境保护。

(1)开展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建立污染场地基础数据库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污染场地的跟踪管理、动态更新和信息共享;(2)落实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工业用地土壤(地下水)预防和监测评估机制;(3)以化工石化等12类行业遗留场地为重点,有序开展土壤污染预防与修复工作,重点推进南大地区、桃浦工业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重点,加快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减量和资源综合利用,提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推进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1、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进程。

建成天马、奉贤、嘉定、崇明等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综合利用设施并投入运行,推进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二期建设,完成闵吴生活垃圾转运码头集装化改造、闸北环卫基地、长兴岛中转站等建设项目,完成上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系统二期工程郊区堆场整治项目。到2017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覆盖500万户,进入末端生活垃圾处理量控制在0.62公斤/日/人以内,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新增5000吨/日以上。

2、完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与处置体系。

进一步深化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研究工业固废处理处置管理办法,推进宝钢、石化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化,启动老港工业固废填埋场二期工程。

3、完善危险废物安全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危险废物重点处置设施建设,推进上海化工区、上海石化、宝钢等项目,完善中小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机制。

(五)产业转型和工业污染防治

按照强化源头控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加强产业节能环保准入,着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和结构调整,深化工业园区环境设施建设和清洁生产改造。

1、完善产业准入管理体系。

制定实施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标准和名录,严格实施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1)推进本市部分行业生产工艺、装备、产品指导目录中涉及的化工、钢铁、建材、纺织、轻工等12个行业的淘汰类企业(生产线)淘汰,三年累计完成2000项左右;

(2)结合“195”区域转型提升和“104”产业区块调整升级,分类推进区域污染企业调整,继续推进高化、桃浦、南大、吴淞、吴泾工业区等重点区域调整转型;

(3)结合“198”土地整治等工作,加快推进村镇污染小企业成片清拆整治,三年完成20平方公里减量化目标。

3、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和治理改造。

(1)继续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到2015年全面完成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五大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继续推进其他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2)重点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到2017年五大行业企业按照推行方案要求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4、完善园区环境管理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工业园区废水收集治理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区实施集中供热,全面完成“104”规划产业区块规划环评,推进全部国家级和30%市级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

(六)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

以美丽乡村建设和现代化绿色农业发展为抓手,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和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

1、推进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编制实施本市畜禽规模养殖布局规划,削减养殖量,优化养殖布局,到2017年完成30家以上保留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减排治理工作,推进2700余家不规范中小畜禽养殖场(户)关停调整。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推进化肥农药减施、节水节肥等种植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三年累计推广有机肥60万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300万亩次和水肥一体化技术2.4万亩次,新增5个万亩大中型高效植保机械应用综合示范点,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120万亩次,推广绿色防控技术6万亩次;

(2)在青浦、奉贤、浦东等区6个定点小区开展化肥农药流失定位监测,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监测,为科学治理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3、推进生态循环农业。

(1)完成20个蔬菜基地的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设备配套,在部分试点区县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转运和处置体系;

(2)结合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建立5个生态农业示范点;

(3)推进种植业结构优化调整,绿肥种植面积120万亩次以上,实施冬季深翻农田30万亩次以上,从源头上减少秸秆总量,三年累计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550万亩次,主要粮食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

(4)继续开展水体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

4、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聚焦规划保留的农村居民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容环境整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协同推进村庄改造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累计完成300个村庄,受益农户10万户以上。

(七)生态环境保护

以构建良好的城市生态格局、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为目标,建立完善生态红线制度,加快落实基本生态网络建设规划,推动林绿一体化建设和自然生态保护,继续推进崇明生态岛建设。

1、持续推进绿地林地建设。

(1)继续推进宝山、普陀、嘉定、闵行、浦东新区等5个区外环生态专项建设工程,三年实施307公顷。推进松江、青西、嘉北、长兴岛、闵行浦江、金山廊下等6座郊野公园一期建设,力争2017年底基本建成开放;

(2)推进闸北彭越浦等结构性绿地建设,推进宝山慈沟等绿化工程,三年累计推进郊区林地建设7万亩以上。

(3)积极推进立体绿化和林荫道、绿道建设,三年累计建设各类立体绿化90公顷以上,建设林荫道30条以上。

2、加强自然生态保护。

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完成东滩互花米草生态控制与鸟类栖息地优化工程、浏岛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建设和崇明县明珠湖公园獐极小种群恢复项目。加快实施《崇明生态岛建设纲要2010-2020年》,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

(八)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

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为导向,推进废弃物源头减量,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和能力。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为抓手,健全市场机制,积极发展环保产业。

1、提升废弃物资源回收利用水平。

(1)构建多层次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到2017年,力争回收体系涵盖废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橡胶、废玻璃、废棉织物、废电器电子产品和节能灯等易污染环境产品八大类,实现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络全覆盖,废金属、废塑料、废纸等回收率达到90%以上。

(2)推进实施再生资源回收示范工程,推进“阿拉环保卡”和“回收人员管理卡”示范工程,推进绿色回收进“五进”工程。

2、大力推进循环经济。

(1)加快推进临港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建材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推进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2)建成浦东、闵行的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项目,推进废弃塑料再生与循环化利用、脱硫石膏粉刷保温砂浆、建筑废弃混凝土综合回收利用等项目。

3、深化发展环保产业。

(1)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推进除尘脱硫脱硝、市政污水厂、有机废气治理、电镀废水处理、餐饮油烟整治、扬尘污染控制、污染源在线监测等七个领域试点工作,完善扶持政策

(2)积极扶持环保产业发展,逐步推动环境监测服务规范化、市场化。

(九)保障措施

加快形成政府、企业、市民合力推进的全社会环境保护体系,继续完善长三角区域环境协作机制。大力推进环境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地方环境标准体系。全面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基层环境监管执法,强化市区执法联动和综合执法,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环境违法的惩治力度,强化典型案例曝光和媒体监督。继续加强环境监测、应急和信息化能力建设,强环境科技支撑力度。完善环境价格机制,制定完善清洁生产审核补贴、产业结构调整资金扶持、生态补偿等政策机制。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加大环境信息公开,落实重点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积极探索环境保护社会治理新机制。

来源:上海市环境保护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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