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建议在保持“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同时,将“日益增加的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与我国有限和脆弱的生态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也作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
文/夏光(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一)
每个社会都会有错综复杂的矛盾存在,这些矛盾运动的过程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在大量社会矛盾中,抓住主要矛盾,带动解决其他矛盾,是执政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思路。
在我国,一直非常重视对社会主要矛盾的甄别和把握,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党的八大上就提出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推动了新中国建设进程。但后来受极“左”思想指导,国家被导向了两个阶级的斗争是社会主要矛盾的弯路上去,遭受了极大挫折。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重新确立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的基本认识,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
事实证明,对国家社会主要矛盾把握得准不准,对于国家发展方向至关重要,兹事体大。
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又进入了新时期,出现了新常态。在这样的新形势下,我们应该本着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分析基本国情的新特征,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为制定更加科学和长远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提供理论基础。
(二)
长期以来,我国出现了十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党的十七大指出的“我国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的结论今天仍是适用的。
人们并非是到最近才开始认识到环境问题的严重性,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由科学家、管理者和社会公众不断发出了警报,国外政治家和科学家也多次以发达国家公害事件的历史教训提醒中国不要重蹈覆辙,我国党和国家也把环境问题提到影响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把环境保护确立为基本国策,努力采取措施避免环境问题蔓延和恶化。
可是尽管做出了极大的努力,环境问题却一直与经济社会发展如影随形,不断加重,而且日积月累,欠账很大。问题出在哪里呢?人们感到似乎有一种力量在不断增长,总是压住了人们在环境保护方面所做出的努力。
经过仔细分析环境问题产生的时代背景,现在逐渐看清了,这种不断增长的力量就是来自于各个方面、各级地方和各种资本追求快速经济增长的冲动,即人们常说的“GDP主义”。
“GDP主义”在我国存在具有历史必然性。由于中华民族历史上积弱积贫太久,受尽欺凌,所以我们追求经济增长的愿望强过世界上任何国家和民族。这种深厚的民族心理反映在国家发展战略上就是以追求快速的经济产出为导向,推行激烈的GDP增长竞争,而支撑这种发展战略的理论基础就是把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确立为唯一的社会主要矛盾。
这种理论认识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和八十年代被确立的时候是合理和可行的,因为那个时候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低,资源环境承载力强,人与自然的关系不紧张,集中力量追求经济快速增长有其合理性。可以说,那个时候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的确是人民盼望提高生活水平与物质和精神产品供给严重不足的矛盾。
此一时也彼一时也,今天我们面临的局面比过去要复杂多了,社会生产已经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而进一步发展遇到了资源环境承载力极限的约束。
从国际比较看,当今世界同时具有人口多、资源紧、经济强这三种特征的国家,只有中国,可以说,中国是目前世界上人与自然关系最紧张的国家。
如果说在建国初期和改革开放的早期阶段,经济发展的最大难题是生产力受到束缚、难以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物质和精神产品的话,那么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过程,现在经济发展遇到的最大难题之一是资源环境难以提供持久的支撑,因此,在现阶段,经济快速增长对资源环境的强大需求与我国人均资源水平不高和环境承载能力脆弱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的、长期的现象,成为全社会面临的一个主要矛盾。
由此可以看到,我国环境问题虽然受到国家的重视但一直难以扭转下降和恶化趋势,问题出在GDP为导向的经济增长方式,而这种增长方式长期难以改变,是因为在认识我国基本国情上,长期沿用了需求与生产的矛盾是社会主要矛盾的论点,没有随着我国资源环境形势日益严峻的新情况新常态来拓展我们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
现实中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况:当人们强烈要求提高环境保护地位、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时候,有人就以“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毕竟还是人们群众的发展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的矛盾为主”来抵挡。
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原有认识确实已经影响到我国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布局。理论认识的固化和滞后是现实环保政策软弱无力的先在原因。
(三)
近年来,人们已经开始看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传统表述有其局限性,纷纷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修正建议,例如有人提出我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是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与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因此国家应该把发展重点放到扩大公共服务上去。
这种观点有一定道理,但总体上看还提不到社会主要矛盾的高度。什么样的矛盾才是社会主要矛盾?应该具有三种特性:重大性、基础性、长期性,即只有那些对国家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在各方面起到基础性作用并且难以在短期内迅速解决的矛盾,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
据此,可以看到,民生需求、人与自然和谐等这样重要和长远的问题才能成为社会的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
还有一种改进的建议提出,可以在社会主要矛盾的原有表述中,在“物质文化需要”中加入“环境”二字,变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环境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应该说这种调整具有较好的合理性且比较易行,但它只反映了群众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没有反映出我国未来发展的真正挑战是经济发展受到资源环境约束这重含义,而恰恰是这重含义才是促使国家调整发展战略的基础。
今天,我们已经站在了这样一个特殊的时间节点上:“十二五”只剩一年多时间了,而环境状况离“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明显改善环境质量”目标还有较大距离。
“十三五”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一个五年规划期,目前的环境质量水平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更是差距甚大,因此,在今后六年时间里,必须在环境保护方面采取一系列非同寻常的重大措施,即如总理所说的要象向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环境污染宣战。
为此,必须首先把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升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理论认识高度上去。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建议在保持“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同时,将“日益增加的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与我国有限和脆弱的生态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也作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
文章来源:转自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中国环境战略与政策(微信号 MEPPRCEE),原文载于《新环境》2015年第10期,原题为“夏光: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已成为我国社会的一个主要矛盾 ——拓展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表述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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