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诱人的水果和蔬菜,除了看它是否新鲜,现代人主要还是担心其中的重金属是否超标。随着人们对餐桌上的安全日益重视,一些专业的化学名词——铅、汞、铬、砷、镉开始成为人们舌尖上的隐忧。
污水灌溉作为这些隐忧的源头,也逐渐被人们重视起来。污水灌溉(以下简称污灌)是什么?对于土地来说,污灌是补品还是毒品?我们该如何更好地利用污水进行灌溉?
农业用水太紧缺 节肥增产用污灌?
上世纪50年代开始,一项名为“污水灌溉”的技术开始实施。从1956年起,国家开始倡导使用污水进行灌溉。
一年之后,当时的建工部联合农业部及卫生部,开始把污灌列入国家科研计划。
在污灌技术迅猛铺开后,全国范围内陆续形成了五大污灌区,分别为天津污灌区、北京污灌区、辽宁沈抚污灌区、山西整明污灌区及新疆石河子污灌区。
其后,随着水资源的紧缺状况日益加剧、水质性缺水形势严峻,污灌开始变得更为普遍。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当时城市污水水质成分相对单一,污染物含量少而人粪尿等有机物含量较高,经过污灌的庄稼长势很好,节肥增产效益也很显著。污灌因此成为一种资源重复利用的好方法。
事实上,随着我国农业灌溉水资源的日益短缺,合理的污水灌溉的确可以更有效地利用水资源。
据统计,我国农业每年缺水达300亿m3。20世纪90年代,因缺水造成的粮食减产达250亿~400亿kg。
与此同时,工业和城市生活排放的污水量相当巨大,而城市每年固定的用水量又有限。由此,水资源的有效利用成为必须有所作为的途径。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所博士吴文勇指出,污水若来自生活污水源,污水中含有作物生长所需要的氮、磷、钾等营养元素,其合理使用可减少肥料施用量,提高土壤肥力,增加产量。但是,由于我国污水成分日益复杂,利用原污水灌溉的风险很大,因此,不建议再用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灌溉农田,在缺水地区,应使用达标的再生水灌溉农田。
成分复杂难辨清 污水灌溉须谨慎
位于河北的保定是典型的土壤“饥渴”城市。
据报道,近20年来,由于连续干旱少雨,保定市人均水资源量仅为每人每年300立方米,约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7,成为北方干旱缺水的区域之一。
迫于水资源短缺的压力,城郊大量引用城市废水和工业废水灌溉农田,其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
作为华北平原农业区的重要城市,保定在中国北方城郊农业的发展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典型性。
专家指出,不合理的污灌将会引起严重的土壤有机污染、酸碱盐污染和重金属污染。
“由于城市生活污水和工矿企业废水中含有许多有害物质,成分相当复杂,如果将这些污水、废水直接输入农田,可能造成土壤环境的严重污染。”
全国农技中心节水农业技术处处长高祥照指出,这些复杂的成分难以控制,遇上降雨不堪设想。
“比如市政污水,遇到雨雪就可能把马路周边的污染物都汇集进去了。再加上一些企业不负责任地偷排,污水的成分日益复杂。”
农业部进行的全国污灌区调查显示,在约140万公顷的污水灌区中,遭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地面积占污水灌区面积的64.8%,其中轻度污染的46.7%,中度污染的9.7%,严重污染的8.4%。
“农田生态系统非常复杂,一旦污染了,要想治理是很困难的。如果说河水被污染了,使用一些药剂还可以减少河水中的污染物,但农田的土壤被污染了,是很难降下来的。”高祥照对此忧心忡忡。
风险控制有讲究 监测试验不能落
尽管污灌由于种种原因从拯救干渴农田的“补品”逐渐沦落为屡遭诟病的“毒品”,但在当前普遍缺水的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利用处理后的污水——再生水进行灌溉无疑成为又一个新的关注点。
吴文勇指出,再生水灌溉农田首先应当进行土壤、作物、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价和健康风险评价,需要建立一套可行的风险评估方法与标准,我国应在再生水灌溉领域开展持续研究和定点监测工作,要利用必要措施使灌溉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比如,什么时间灌溉?在什么地方灌溉?用什么方式灌溉?灌溉哪些作物?灌溉了蔬菜以后会不会导致蔬菜的含量超过蔬菜的重金属基准,或者其他污染物的基准,这些都需要进行深入具体的分析。城市的上游、水源地这类地方由于渗透性一般较好,污水灌溉可能会更容易污染地下水,因此不适合用再生水灌溉。”
从农作物角度来看,吴文勇认为,哪些作物适合利用再生水灌溉,哪些作物不适合,也应该具体分析。
“一些不进入食物链的工业原料类,比如棉花、树木等是优先推荐的作物,再比如油料作物这类需要加工的作物,由于在加工过程中也要进行一系列检测,会有相应的控制措施,因此这类作物也可以考虑用再生水灌溉。而一些生食作物,比如生菜、草莓、胡萝卜等,一般不太适合利用再生水进行灌溉。”
而在高祥照看来,我国再生水同样也面临一些问题。
“比如再生水的来源不够稳定、污水也没有分类,这导致污水本身比较混乱。像厨房的污水可能跟卫生间污水和洗澡水混到一起,有的污水含油多,有的污水含盐多,这样一来,处理难度和成本都加大了。”
对此,高祥照建议,使用再生水进行灌溉应该开展大量的先期试验。“我国再生水灌溉目前还处于试验阶段,在试验取得成果后,也不应盲目地大规模推广,而应该在指定范围内监测使用。”
高祥照指出,对于再生水的监测要随时进行,应涵盖再生水利用的每一个环节。包括再生水灌溉农田后,对土壤、对作物、对农产品品质的影响等。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许振成则建议,如果在必须要用再生水灌溉的地区,水的使用应该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而且要有再生水用于农业灌溉的统一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虽然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GB20922—2007),但没规定谁去监测控制,国家最好出台更详细的规定,地方再具体落实。”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原题为《农业污水灌溉要厘清利弊 严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