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人:利润池之战
网上有一个帖子,建议京东把自己的广告语改一改:“网购上京东,省钱又放心”,显然把自己当成一个特殊物种,难道京东就只和电商竞争?到哪里购物不是购物?应该改为“购物上京东”。
一字之差,体现出的却是平台思维的竞争核心。从分众占据写字楼,到百度把网民“黏”在基于搜索引擎呈现的网站中,再到腾讯运用其超过12亿的QQ用户数量发展出包含电子商务、游戏、搜索、微型博客、社交等应用的综合性平台,平台思维也在发生变化——从“圈地”到“圈人”。
在基于用户数量这一核心资产之上,平台型企业可以不断地创造新商业模式,颠覆现存的成熟商业模式,同时不断袭击各种相邻产业——甚至是毫不相关的产业,并且以极快的速度和方式迅猛扩张、变化。
比如百度会渗入电子商务,淘宝会渗入搜索。百度98%以上的收入来自关键词广告,这种广告形式按点击次数收费,这意味着,点击了广告而没有购买,同样会计费。如果像淘宝这样的电商平台提出按实际交易抽成付费的模式,很可能会瞬间对依赖点击广告收入的百度造成极大的冲击。
这种对对方利润池的入侵非常可怕。所谓利润池,是指一个企业主要的盈利管道,也是该企业商业模式、盈利模式的核心,如果利润池遭劫,就等同于战场上补给线被直接切断,结果不言自明。
事实上,平台企业不仅相互之间渗透,还在深入和颠覆传统产业。
拿腾讯来说,截至2013年1月,腾讯公司推出的手机聊天软件微信,用户已然突破三亿。由于具备互联网“免费”和便捷的基因,出生不到两年的微信不仅对短信、彩信形成替代效应,而且分流了手机的传统语音业务。今年1月至2月,全国短信业务量达1576.1亿条,同比增长0.7%,而2012年同期的增长为7.6%。电信运营商明显感觉到来自腾讯的竞争压力,以至于中国移动董事长奚国华表示,“三家电信运营商之间的竞争,仅仅是量的变化;而来自互联网的竞争,有可能引起质的变化。”
又比如聚集了1.5亿用户的全球最大SNS社区Facebook,正计划创建全球最大的市场研究数据库,提供可实时反馈的市场调查服务。天知道以后它会发明什么盈利模式,渗入到哪个领域。
平台之争,都是基于对用户的争夺。一旦自己的用户覆盖面足够广阔,真正可谓是“飞花摘叶,即可伤人”。
信息:用开放和对称赚钱
古往今来,无商不奸,买的没有卖的精,生意从来都是利用信息不对称赚得额外利润。但在平台中,开放、公平与透明是首要属性。
阿里巴巴就是这样发展过来的。其初始意义上的平台仅仅是一个“交易平台”,大家汇聚在一起,可以实现交易。当参与交易的人要求平台给予某种程度的“资格审查”、“认证”、“管理”、“保险”性质的价值的时候,就转化为一种“信任平台”了,这是“交易平台”的升华,但不否定交易平台——这就是“规则”的作用。乃至后来马云在阿里展开的轰轰烈烈的反腐败运动,也是为了保证这一属性。
另一方面,如今的淘宝在基础设施功能的建构中已经体现出开放的格局,平台使用者的概念已经不仅限于买家和卖家,在其中消费者、零售商家、增值服务商、物流商、电子支付供应商、商品供应商、品牌持有者和自由职业者都能找到自己的商业价值,有容乃大才组成了一个丰富的商业生态系统。
淘宝在平台发展中所恪守的一条原则是只提供基础设施,不是什么都自己做。物流配送每年会给淘宝带来几百亿元的收入,会是淘宝很大的一块利润源,但是淘宝自己不做,而是把这块业务开放给合作伙伴。这并不是一个姿态,而是一个合理的商业选择。淘宝的决策者所考虑的是,淘宝不可能什么都做好,如果全都自己做,最后只能做成二三流的服务水准,平台也不能成为一流的平台,其结果是寸草不生。只有开放给由竞争而胜出的一流服务公司,让用户用脚投票,才能形成行业的标杆效应。
一个因封闭而被淘汰的经典例子则是所谓的“索尼不连接”(Sony Disconnect)。针对苹果的iTunes,索尼公司推出了自己的在线音乐商店索尼Connect,以及配套的随身播放器和软件,但坚持采用自己拥有标准的音乐格式ATRAC3。这种文件格式既不能被应用到索尼系以外的其他音乐播放器上,索尼系播放器也不支持MP3。如果你曾是索尼录音笔的忠实用户,现在可能也在考虑放弃,因为用索尼的录音笔需要安装支持其格式的软件,而不是即插即用。
事实上,平台商业模式通过多方共同创造价值,使平台形成整体价值体系。每一方创造各自的价值,寻找各自的利益点,并且通过每一方的价值不断增多,平台的整体价值也不断增大,每一方所获得的利益也更多。这是一种良性循环的商业模式,一种好人有好报的商业模式。